建筑玻璃幕墙定期检查的要求
2020-08-12 16:36:11
精捷建筑装饰
建筑玻璃幕墙定期检查的要求
维护责任主体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并符合下列规定:一是建筑玻璃幕墙工程应当在竣工验收满1年时,进行一次*检查,此后每5年*检查一次;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继续使用的,每年*检查一次。二是建筑玻璃幕墙工程采用施加预拉力的拉杆索结构的,应当在竣工验收满6个月时,对采用拉杆或者拉锁的工程部位进行一次*的预拉力检查和调整,此后每3年对预拉力检查和调整一次。三是建筑玻璃幕墙工程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进行结构粘接装配的,应当在竣工验收满10年时,对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工程部位进行粘连性能抽样检查,此后每3年对粘连性能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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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成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是一家打造集生产制造、设计咨询、技术研发、销售、安装、维护六大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化建筑幕墙维修施工企业。公司成立以来,并凭借优质的技术、服务和信誉赢得了良好的口碑。精捷建筑服务内容:幕墙维修、石材加固、铝板维修、开启扇五金件维修更换、固定窗改开启窗、防水补漏、破损玻璃更换、玻璃配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