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验收标准

2020-09-21 21:45:28 精捷建筑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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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璃幕墙验收标准

  (1) 幕墙工程验收应在建筑物完工(不包括二次装修)后进行,验收前应将其表面擦洗干净。

  (2) 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设计图纸、文件、设计修改和材料代用文件。2) 材料、构件出厂质量证书,型材试验报告、结构硅酮密封胶相容性和粘结力试验报告。3) 隐蔽工程验收文件。4) 施工安装自检记录。

  (3) 幕墙工程质量应按观感检验和抽样检验进行检验。以一幅幕墙为检验单元,每幅幕墙均应检验。

  (4) 幕墙工程观感检验,应按下列八点要求进行。(1)明框幕墙框料应竖直横平;幕墙分格玻璃拼缝应坚直横平,缝宽应均匀,并符合设计要求。(2) 玻璃的品种、规格与色彩应与设计相符,色泽应基本均匀,铝合金料不应有析碱、发霉和镀膜脱落等现象。(3) 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4) 金属材料的色彩应与设计相符,色泽应基本均匀,铝合金料不应有脱膜现象。(5)铝合金装饰压板,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肉眼可察觉的变形、疲纹或局部压碾等缺陷。(6) 幕墙的上下边及侧边封口、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的处理及防雷体系应符合规范。(7) 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整齐美观。(8) 幕墙不得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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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成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是一家打造集生产制造、设计咨询、技术研发、销售、安装、维护六大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化建筑幕墙维修施工企业。公司成立以来,并凭借优质的技术、服务和信誉赢得了良好的口碑。精捷建筑服务内容:幕墙维修、石材加固、铝板维修、开启扇五金件维修更换、固定窗改开启窗、防水补漏、破损玻璃更换、玻璃配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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